綿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四川新艾瀟汽貿有限公司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綿城國用〔2010〕第08781號)改變土地使用條件的批復
綿府批復〔2023〕1號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你局《關于四川新艾瀟汽貿有限公司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綿城國用〔2010〕第08781號)改變土地使用條件的請示》(綿自然資規土〔2023〕3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由你局代表市政府與四川新艾瀟汽貿有限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按照城鄉規劃意見將該公司位于綿陽高新區綿興西路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綿城國用〔2010〕第08781號)中7739.96平方米城鎮混合住宅用地改變使用條件為居住兼容商業用地(商業建筑面積≥15%且≤25%總計容建筑面積),其他土地利用相關要求按《地塊規劃條件》(綿自然資規設〔2022〕144號)執行。土地使用期限為居住70年、
商業40年(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計)。四川新艾瀟汽貿有限公司按市場評估價補繳土地出讓金1323.8786萬元。
二、四川新艾瀟汽貿有限公司應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個月內付出讓金總額的50%,余款在6個月內付清。
三、涉及原證載范圍內減少的部分土地在價值評估時已補償,四川新艾瀟汽貿有限公司不再享有該部分土地任何權益,該部分土地收回土地儲備庫,按城鄉規劃統一安排使用。
四、四川新艾瀟汽貿有限公司足額繳納土地出讓金后,依法按程序辦理不動產權變更登記。
此復。
綿陽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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